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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鲁闽与爱人展示母亲的荣誉证书及当年本报的相关报道。

谭鲁闽与爱人展示母亲的荣誉证书及当年本报的相关报道。

福州晚报记者 陈丹/文 叶诚/摄

“舍身捐躯大无畏,造福后人永安康”。

清明节就要到了,为母亲姜集想了许久的14字碑文,就要刻上福州三山陵园遗体和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上,71岁的谭鲁闽昨天对记者表示:“将来我的碑文是‘沿着母亲姜集的足迹前进’,我爱人的碑文是‘夫唱妻和永相随’。”

2010年前后,福州晚报刊发《一家三老人都想捐献遗体器官》《捐献易、易俗难,我的遗体谁做主》的报道,讲述了南下女干部姜集带着大儿子和儿媳申请遗体捐献的曲折经历。此事见报后,影响了十几对老年夫妻,他们也成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今年1月14日,95岁的姜集老人离世,她实现了自己的遗愿,捐献了遗体。

一次偶然机会

老人立下遗愿

已过古稀之年的谭鲁闽,昨日说起母亲仍几度哽咽:“中国人讲诚信,我母亲做到了。”

事情要从2009年讲起。那年7月的一天,福州市中医院病房里,姜集注意到隔壁病房一名90多岁的老人去世了,但没见到殡葬车前来,她让大儿子谭鲁闽去了解情况,这才知道老人的遗体捐献了。姜集顿时被触动了,她说:“人家都捐遗体了,我为什么不捐遗体或眼角膜呢?这也是为社会作贡献啊!”于是,她把自己要捐献遗体的事,交给大儿子去办。

姜集祖籍山东,是省海洋渔业公司的退休干部,老党员。作为一名南下干部,她将青春和热血都奉献给了第二故乡——福州。她有三个儿子,对于捐献遗体这事,大家意见不一。

但老人意志坚决。

此后,几经波折,2009年7月20日,福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病床前,为姜集办理了眼角膜捐献签字仪式,同时颁发了荣誉证书。

同一天,谭鲁闽和妻子林爱华也签下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当时,他笑着说:“我们夫妻俩没有孩子,不讲封建迷信,思想很简单,商量后就决定跟母亲一起捐。”

十余年时间

老人从未动摇

今年1月14日,95岁的姜集告别了人世。遵循母亲的遗愿,谭鲁闽为母亲办妥了最后一件事:遗体送往福建医科大学,作为“大体老师”使用。

“从2009年到去世前,母亲对于捐献遗体这件事从未动摇过,前些年她把捐献眼角膜改为了捐献遗体。”谭鲁闽说,就在去年底,老母亲甚至已经认不出儿媳,但仍一直交代“你们一定要按照我的遗愿做”。

“如今,我为母亲实现了遗愿,我为有这样的母亲感到十分骄傲。”谭鲁闽说,母亲60岁就确诊了乳腺癌,后来还长期住院,但凭着坚强的信念,活到了95岁。

如今,谭鲁闽与妻子和当初的母亲一样,对于捐献一事,始终没有动摇过。

遗体器官捐献

获更多人认同

对于姜集老人一家的故事,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胡晓强表示,囿于中国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和“入土为安”的丧葬习俗影响,遗体器官捐献对国人而言是件略带敏感的事情,姜集老人一家的大爱让他很感动。

记者了解到,2005年福建省颁布了《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为遗体器官捐献提供了法律保障。2007年,福州市红十字会专门在福州三山陵园修建了遗体和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和纪念碑,每年清明节组织一次官方悼念仪式。2010年,福州共有1000多名遗体和器官志愿捐献者,其中71人实现了捐献愿望。

如今,人们在思想上越来越认同遗体器官捐献。但胡晓强表示,与大城市相比,福州市仍显不足,为此他呼吁:期待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行列,为挽救更多患者生命奉献大爱,为医学发展加油助力。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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