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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4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阮冠达)20日,仓山区今年首次土地拍卖顺利举行,成功出让一幅地块。这也是福州市首次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集体租赁住房用地。

本次出让的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15807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租赁住房),起始价2910万元(合122万元/亩)。经多轮竞价,最终由福建百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6710万元(合283万元/亩)拍得,楼面地价3032元/平方米,溢价率130%。

出让公告中同时规定,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商业)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户型结构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建筑设计方案、装修设计方案和标准须经过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书面认定;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租赁住房项目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

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当前正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联建村所出让的集体租赁房用地,将进一步盘活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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