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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永泰县启动第四轮平安创建活动以来,各乡镇、各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安绩效好、群众评价好、社会治安好、创新治理好的目标,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近期,永泰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对“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经验收,樟城镇南门社区等87个村(社区)达到了创建标准,荣获“平安村(社区)”称号。

2019年度永泰县获评“平安村(社区)”名单

永泰县第四轮第一批平安村(社区)名单公布

平安村(社区)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好”基本条件:

01 平安绩效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落实,重点工作推动有力,平安建设绩效考评良好;

02 群众评价好,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解决有力,群众对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环境等评价认可度高;

03 社会治安好,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整治有力,发案少、秩序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04 创新治理好,即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适应新时代要求,改革创新治理有力,经验亮点做法得到推广示范。

同时,平安村(社区)不应存在以下“四个不得”情形:

01 不得在所在乡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中位次居后;

02 不得被上级列为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重点地区,或被上级有关部门“一票否决”;

03 不得发生突破底线的重特大案(事)件或其他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事)件;

04 不得发生支部(党委)书记、主任“两主干”或综治管理员违纪行为或违法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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