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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近日,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组织新招用人员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发放相应补贴,进一步扶持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政策,福州市各类企业(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除外)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职工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入职;培训内容应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与职工岗位工种相一致;在本企业至少新增缴纳一个月失业保险费。培训方式可采取职工自学、师傅带徒、以工代训等方式,由企业结合生产岗位灵活实施,不要求集中培训。

补贴标准方面,企业对生产急需新录用人员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的,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次数,计入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次数中。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的,在本通知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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