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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12日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俞建功)防控疫情期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之私实施诈骗犯罪,不仅侵害了他人财产权,更影响了疫情防控秩序。日前,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5起涉疫物资诈骗案提起公诉。

疫情来袭时,被告人陈某华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诱骗广东、广西等地28名被害人共转账万余元,得款后便立即将被害人拉黑。

据了解,上述涉案被告人犯罪手段如出一辙:均是在没有口罩或额温枪等涉疫物资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QQ等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钱款共计14万多元。

目前,福清市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陈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庄某诈骗案、陈某玲诈骗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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