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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池若冉 陈飞丹)长乐法院近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白菜而引发的合同纠纷。

李某是白菜种植户。3月初,李某与王某签订协议,由王某收购李某地里的12万颗白菜。签订协议当日,白菜还没有长好,王某先支付10万元定金。

但10天后,王某以李某种植方法不当导致白菜损坏腐烂为由拒绝收货,并要求双倍退还定金。李某则认为白菜大面积腐坏是由于王某未及时收货,且近期雨水较多加重了白菜腐坏程度。

法官将双方召集到一起调解,可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随后的几天里,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向多名长期收购白菜的商贩及种植白菜的大户了解业界定金、货款交付方式以及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做足“功课”后,法官、特邀调解员再次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约定由李某退还王某一半定金,李某自行负责白菜采摘销售。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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