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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黄艳菲 林怡佳)近日,福清法院成功调处一起预付消费纠纷诉讼案。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作为该案的原告,其诉讼请求获得了当地消委会的全力支持。这是全省首起消委会支持起诉预付消费纠纷案件。

2016年10月,福清某服饰店对外宣传经营K品牌产品,并开展办理预付消费业务。钟某某、薛某某、王某某等人钟意K品牌产品,在该服饰店办理了预付卡并陆续充值消费。2019年12月5日,该服饰店通过微信发布通知,今后只做S品牌产品,不再代理K品牌产品。而此时,钟某某、薛某某、王某某的预付卡内余额分别为27193元、11152元、7165元。与商家协商退还预付卡余额无果后,钟某某等3人向福清市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受理调解,但该服饰店仍拒绝退还顾客预付卡余额。

2020年4月29日,钟某某等3人向福清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服饰店退还预付未消费的款项。福清市消委会第一时间启动快速支持起诉机制,委托福州市消委会法律顾问为钟某某等3名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并依职责相应出具《支持消费者起诉意见书》。

福清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于2020年5月19日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过程中,该服饰店辩称,K品牌仅是店内销售的品牌之一,双方并未约定预付卡内的钱款仅能用于购买K品牌服饰,因而店内提供其他品牌的服饰并未构成违约,请求法院判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最后,原被告双方表达了调解意愿。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解除服务合同,被告全额退还原告预付款”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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