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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15日,本网发布《福州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一文,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认定程序、申报时限等进行了明确。

据悉,此次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的新政,覆盖面更广、返还标准更高,是我市打出的稳岗位、保复工又一记“组合拳”。

根据《通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按人均7740元和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返还。有关“企业申请条件”可见本报15日A2版报道。

《通知》对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市人社部门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及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数据等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出符合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初步名单;全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由市级人社部门汇总再征求市级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剔除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政策的企业名单后,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审定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对公示后的企业名单,市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通过短信通知、微信告知、失业保险申报端公告等方式,“点对点”引导辖区所有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确认。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登录“福建省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平台(www.fjjyt.net)”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fjfz.lm.gov.cn)”,进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模块进行网络确认,在线签署《申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承诺书》。企业在线申请确认银行账号等信息后,市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及时登录系统审核,并按企业申请数量分期分批及时将资金直接核拨至企业银行账号。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在线申报确认,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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