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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李冰琳)“多亏为这棵古樟树买了保险,才能在拿到理赔款后第一时间对它进行修复。今天修复工作基本完成。”昨日,望着已基本修复的古樟树,永泰县林业局绿化办负责人程保钼开心地对记者说。

3月27日,强对流天气突袭永泰多个乡镇。受狂风暴雨影响,洑口乡政府大门前的一棵樟树主干主梢发生折断。这棵樟树已有500多年树龄,为福建省一级古树名木,也是永泰县人民法院首批投保的古树名木中第一棵“出险”的。

2019年10月16日,永泰县法院与永泰县林业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战略合作协议,推行全省首个“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为409棵古树投保“财产损失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达180万元。

得知古樟树受损后,永泰县法院第一时间介入,积极与县林业局、保险公司协调,就受损古树的赔偿责任及数额提供法律意见。

“3月28日一早,县林业局就向我们公司报案了,同时向法院报备。我们立即安排查勘员前往出险地点,对本次古树损毁情况展开调查。经查实,古樟树主干主梢折断系暴雨所致,且出险时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公司于5月13日就该樟树向永泰县林业局理赔6244元,用于受损后的修复。”人保财险永泰分公司经理叶贤标说。

程保钼告诉记者,作为福州的后花园,永泰县古树名木资源丰富。以往古树名木受损后,不仅修复和保护费用高,修复也不够及时,最无奈时甚至只能忍痛放弃。为古树名木投保,林业局、法院和保险公司三家联动,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更好地保护县域内的古树名木资源。“所有的古树名木投保,均以永泰县林业局为主体,纳入保护范围的一级、二级、三级古树名木均可投保。去年我们为409棵古树投保,目前我们正在对全县的古树名木进行摸排,力争今年内再为1014棵古树名木投保。”程保钼说。

据悉,下一步,永泰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职能,把“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机制推广到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古厝保护等多个方面,推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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