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1日讯(记者 邱陵)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实现福州市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全流程网上办理,福州市公安局在前期12个派出所试点的基础上,即日在全市推广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业务。
据悉,试点期间,全市共受理业务申请2637笔,办结2596笔。今后,市民可在线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申请信息后,选择快递送证上门,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办理,实现“一趟不用跑”。
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服务对象为:福州市户籍人员、原福州市户籍人员、市内暂住人员和市内在校大中专学生。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坚持“依法申请、按规办理”原则,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办理出入境事务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就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需向异地相关部门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e福州”APP申请办理证明,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办理过程中要认真阅读办事指南,填写个人信息,完成人身核验。本地户籍人员、原本地户籍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或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暂住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居住证正面、反面或居住登记凭证;非本地户籍的学生:需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所开学籍证明。
填写完个人信息后,进入提交申请,完成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提交申请时,可选择邮政速递或窗口领取。邮政速递需要申请人提供收件人、收件手机、所属地区与详细地址。邮件为到付,统一收费21元。选择派出所窗口领取,申请人可前往全市任一派出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e福州”APP中的申请记录、短信通知作为凭证,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因故无法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领取时向公安派出所提供委托人签名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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