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发放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实施办法》。
《关于发放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于招用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其中,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闽人社发〔2020〕2号中“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企业。同一高校毕业生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该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记者 谢艳荔)
责任编辑:赵睿
- 6月17日福州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020-06-18
- 截至5月底 福州累计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61042亩2020-06-18
- 每台最高补贴10万元!福州鼓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20-06-18
- 福州市长直播带货 今天下午不见不散2020-06-18
- 福州今天午后高温或达38℃ 20日起高温天气有所缓和2020-06-18
- 福州定期曝光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 倡导文明出行2020-06-18
- 福州前往北京航班数量调整2020-06-18
- 福州社会力量全力帮扶定西8个挂牌督战村摘帽2020-06-18
- 福州拟对新增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进行市级配套奖励2020-06-17
- 1-5月,福州第三产业投资增长5.1%2020-06-17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截至5月底 福州累计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610422020-06-18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