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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苏敏)记者6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福州市近日正式下发《福州市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意见》(简称《措施》),出台多项利好和优惠政策,激励福州市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措施》明确,抓好现有退役安置优惠政策兑现落实,严格落实闽政办[2013]87号文件要求,每年全市公务员(含政法干警)招录拿出10%岗位,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对象;市属和各县属企业从每年招聘岗位计划中拿出15%岗位(不能以劳务派遣、临时性用工等形式代替),用于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录条件可结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实际适当放宽标准。

《措施》明确,退役大学生士兵除享受福州市新出台的《鼓励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榕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专业情况,全市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门岗位(其中教育、卫健系统当年招聘事业单位计划中安排不少于1%岗位,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当年招聘事业单位计划中安排不少于5%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榕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专门岗位不再享受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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