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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10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周雯)昨日,市检察院就我市首起跨境电商走私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恳请检察院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重拾信心,在日后两岸融合发展,共建精神家园方面继续作出贡献。”台青方某某是平潭某电子商务公司执行长,却因心存侥幸,触碰法律底线。

2016年12月起,平潭某电子商务公司(已另案处理)在经营跨境电商业务期间,接受多家单位及个人委托帮助进口化妆品、红酒、营养品等货物。为达到偷逃税款目的,该公司利用自身跨境电商企业的身份,虚构货物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三单信息”。将需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上述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待货物进口后,该公司通过两家快递公司直接交付给国内货主。

经平潭海关缉私分局侦查,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赵某某、林某、袁某某和犯罪嫌疑单位福清市某快递公司 、平潭某货运代理服务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于今年4月向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行为人认为只是钻了法律空子,并没有深刻认识到是组织犯罪行为。我们今天以听证会形式向社会公开此案,希望能对行业相关人士起到警示作用,预防此类犯罪发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绍雨介绍,要完成一次跨境电商走私,需要多方参与协作配合,一旦案发涉及的企业与人员众多。该案偷逃税额少,却有3家民营企业、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

承办检察官从认罪态度、批捕起诉必要性、从宽量刑情节等方面,向听证员等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专员经过现场评议,一致赞同对涉案企业及个人作不起诉处理。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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