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福州新闻
分享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复工复产复学,满足社会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的需求,省卫健委确定了我市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现将第七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福州第七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名单公布

责任编辑:赵睿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漳州:国道G324项目A2标段东环拼宽顺利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