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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近日,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发布福州市“公勺公筷”使用标准指引(试行),推动公勺公筷更好地推广。

《指引》明确,全市餐饮烹饪行业企业应配置符合要求、数量充裕的公勺公筷。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桌除为每名顾客摆放常规的餐具、酒具、茶具外,另在餐桌上摆放公勺公筷;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单位食堂(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及农村集体聚餐,根据就餐人数摆放公勺公筷,也可在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

公勺公筷材质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公勺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勺柄处印(烫)“公勺”字样;公筷颜色宜为红色或类白色,且明显不同于自用筷,长度比自用筷长3厘米~4厘米,公筷粗端印(烫)“公筷”字样。

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大堂、餐厅醒目处张贴提倡公勺公筷使用内容的海报、标语等,有条件的在宣传屏或电视播放宣传片,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餐饮服务单位应对服务人员加强公勺公筷服务培训。用餐前,服务员(或宴会承办者)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宾客使用公勺公筷,并介绍公勺公筷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同时在就餐过程中随时提示和纠正。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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