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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7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台江大队及台江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台江区闽江北岸商务区和金融街商务区机动车规范停放的通告》,拉开台江区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工作的序幕。而台江科学规划从严管理根治乱停车之举也成为全市试点,试点成功后将逐步在其他城区推广实施。这是市有关部门采纳市人大代表郑书鸿建议,回应民生热点实施的一项改革。

记者注意到,这份通告规范了停车范围并明确停车规定,指出规范停车区域内所有道路的人行道一律禁止临时和长时停车,部分道路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禁止机动车临时和长时停车,部分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允许机动车在泊位内停车,违反规定乱停车将被记分或罚款。

郑书鸿代表告诉记者,对于乱停车问题,他关注已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城市次、支干道停车管理的建议》,“建议科学规划停车位,明确管理职责,临时停车位价格可由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停车管理规定要加大宣传,让市民自觉遵守”。

为了办好这份建议,郑书鸿又开展了不下10次调研,“我白天去晚上去,自己打车到停车秩序特别混乱的地方观察,进一步摸清了乱停车现象。有关部门给出的首轮答复我不满意,第二轮答复说先在台江试点,看到这份闽江北岸商务区和金融街商务区机动车规范停放的通告,我感到根治乱停车有希望了”。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3月,福州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为84万辆,需停车位约100.8万个,但现仅有约54万个,缺口约46.8万个,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停车供需矛盾尤为突出,进一步加剧城市交通拥堵、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发生。为了从根本上减少机动车违停乱象,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殷切关注,该局组织专班开展停车秩序专项调研,目前已联合台江区政府下发《台江区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工作方案》,通过实行政府主导施策、分类分片区管理、配套出台停车政策等综合措施,逐步实现城区机动车行停有序。

记者从台江区政府了解到,在两个商务区道路规范停车管理基础上,下阶段将推动其他区域道路参照试点成果,按照“一路一策”和“能设即设”原则,在9月30日前制定其他商圈、医院、密集住宅区等区域道路停车政策,11月30日前完成剩余道路停车政策,实现台江区域全覆盖。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并纳入效能考评工作。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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