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小额贷款,手续简单立即放款”,看似条件诱人,却让借款人陷入环环相扣的还债“无底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鼓楼辖区首起“套路贷”涉黑案件于近日在鼓楼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20名被告被判处相应刑罚,其中被告人王某被处以有期徒刑25年。
01、抵押两套房产才到手18.65万
2014年,王某、王某钦共同设立福州智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财富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以个人名义对外非法放贷,逐步固化了“套路贷”的犯罪模式。
之后,王某将王某钦从公司剔除,招募黄某举作为公司总经理,又招募林某斌、郑某梅、吴某芳等人加入。至2017年4月,以被告人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由此形成。
2016年1月,被害人谢某燕以房产作为抵押,向智联财富公司借款20万元。智联财富公司采取催促、蒙蔽的方式,让谢某燕签订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收条等格式化空白借款材料,并在被告人王某、黄某举的安排下,由业务员陪同、带领被害人办理房产交易授权委托公证和房产抵押登记,骗取房产过户处置权。
智联财富公司扣除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实际支付给谢某燕18.65万元。被害人谢某燕共计还款10.9万元后无力还款。
2016年11月,智联财富公司私自支付了谢某燕上述两套房产的解押款133万余元,并将上述房产过户至被告人王某杰名下。经评估,案涉房产过户时价值327万余元。该组织通过采取上述“套路贷”诈骗模式,骗取被害人谢某燕186万余元。
02、多名被害人被非法拘禁绑架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鼓楼法院辖区内首起“套路贷”涉黑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扣的涉案车辆5辆,冻结银行账户多达30个,查冻涉案房产38套。
该案共20名被告,其中被告人王某被处以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罚金96万元。其余19名被告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据悉,该犯罪组织以公司化模式管理,严格人员层级关系,于2014年至2018年间,通过长期实施“套路贷”等一系列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已实施诈骗犯罪106起,涉及金额2515万余元;
实施非法拘禁行为3起,绑架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31起,造成多名被害人家无宁日甚至无家可归、妻离子散;
实施非法侵入住宅犯罪6起,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实施骗取贷款犯罪6起,骗取银行贷款680万元;
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3起,价值382万余元;实施敲诈勒索犯罪6起。(记者 陈晋 见习记者 刘雨鸢通讯员 罗增湧 杨上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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