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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8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12日获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近日出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依法申请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的野生动物养殖场做好指导帮扶,9月前落实此项工作。

审议意见指出,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就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进相关养殖产业调整转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工作予以明确。

记者了解到,近期f福州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养殖场转产工作,对竹鼠、豪猪、蛇类的食用性养殖,将做好退出及后续的处置、补偿等工作;对纳入家禽家畜和水生动物养殖的物种,做好衔接管理工作。年底前将把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农业综合保险。同时,还要做好《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4~2025年)》与福州市“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工作。

对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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