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城区一处垃圾分类点。
福州新闻网8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文/摄)记者昨日获悉,上月起长乐城区范围及猴屿乡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今年长乐区共计有9个镇(街)18个村(居)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据了解,上月起长乐城区范围和猴屿乡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乐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先行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住宅小区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四定”,行政村落实垃圾干湿分类。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阶段,长乐区将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为重心,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步入常态化,为建设有福之州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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