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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赵昕玥)日前,福州结合实际出台《关于支持福州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四条扶持政策,旨在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若干措施》明确,政策适用范围为进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发展并经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认可的风电装备制造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四条扶持措施。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方面,支持入区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对入区企业在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缴纳的超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税率的企业所得税部分予以奖励。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支持将江阴港城经济区内企业生产产品列入省级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和《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在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可依法依规应用尽用。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全球风电市场,按省内、省外和国际市场项目分类,分别按照合同金额的1%、2%和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所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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