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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晋研)近日,晋安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提供“花呗”套现服务为由行骗的诈骗案。

2018年11月5日,饶某为将自己的“花呗”套现,通过微信添加池某为好友,池某自称可以帮他进行“花呗”套现。2018年12月23日晚,池某通过微信联系饶某,提出收取手续费后便可套现。饶某同意后,池某与从事套现业务的林某联系。

林某将饶某的“花呗”套现9899.01元,扣除手续费后将其余9405元转给池某,池某却将这笔钱供自己花费,并在微信上拉黑了林某及饶某。

今年1月3日,池某在晋安区一小区内被警方抓获。1月4日,池某退赔饶某9899.01元,并取得饶某谅解。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市民,看见任何“花呗”提额、套现的信息都要万分警惕,向陌生人提供账户信息、转账、扫描二维码消费等都可能导致个人账户信息泄露,最终造成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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