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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0月21日电(刘丰)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为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发展按下“加速键”。

2014年,福州市广告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为此,福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园区和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建设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建成面积为66.12万平方米。当前,园区广告产业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福州市出台新政,旨在更好地发挥广告产业园龙头聚集、产业带动作用,实现广告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新制定的意见覆盖面更广、优惠力度更大,释放了四大利好措施。意见加大对招商机构的奖励力度,招商机构引进符合条件的企业,至少可奖励10万元,最高可奖励200万元,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招商服务的新路径;加大台资广告企业的优惠力度,通过“一企一策”引进中大型台资广告企业入驻园区,让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成为榕台广告行业交流合作的平台。

同时,意见加大企业发展奖励力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每年分别至少可奖励20万元、60万元、350万元、2000万元;加大对广告新业态的奖励力度,鼓励在园区内设立省级以上的广告新技术应用研发、广告指数评价中心等广告行业配套服务机构,支持在园区内建立国家级新媒体、广告新技术领域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该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据悉,福州市将通过3年努力,初步实现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具有功能完善的广告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广告产业要素和大型广告龙头企业集聚,广告产业及相关产业链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等目标。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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