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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非法采矿被查获后,男子竟花钱让亲戚顶包,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据介绍,2019年8月,陈某清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8名工人在罗源县一花岗岩矿山进行采矿作业,并将开采的石材荒料进行销售。次月,陈某清从事采矿活动被查,他找到亲戚陈某铿,让其为自己顶包。陈某清允诺以取保候审每个月8000元、刑事拘留每个月2万元的报酬条件,让陈某铿向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罗源县公安局投案。

在金钱的诱惑下,陈某铿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因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并非陈某铿所为。事情败露,陈某清于今年3月16日到罗源县公安局投案。陈某清非法采矿共获利约26万元,另外其先后给了陈某铿“报酬”共计11万元。经鉴定,陈某清破坏矿产合计总价值为363940元。罗源检察院提出刑事公诉时,向罗源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罗源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清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0元。被告人陈某清的犯罪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其应退出违法所得260000元,并支付由其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赔偿金103940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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