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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17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17日上午,福州市委文明办对近期文明交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41家文明单位(校园)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根据交警部门反馈的最近半年的交通违法情况,福州市委文明办详细通报了各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违法人数、次数,对相应文明单位(校园)的创建成绩进行扣分,并责成各单位对相关交通违法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立整立改。同时,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干部职工交通行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当天,被约谈单位现场签订了《文明交通管理教育责任状》《文明出行承诺书》,承诺履行本单位文明创建职责,加强对全体人员规范出行的管理教育,共同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品质。

福州市文明委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工作,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违法情况特别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突出违法情况,纳入创建文明单位(校园)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文明单位(校园)参评对象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扣分、取消参评资格、降级等措施,情况严重、问题突出的将撤销荣誉。

福州市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市委文明办还将适时约见干部职工交通违法违章现象突出的在榕省属单位(校园),通报相关情况。

本月起,针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福州市委文明办联合交警部门启动上门通报程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后“入家门、入单位、入企业”进行通报、劝诫,要求违法行为人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单位负责人签订文明出行管理教育承诺书,并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管理。

41家被约谈单位名单:

1、福州市第一医院

2、福州市第二医院

3、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福州市中医院

6、福州屏东中学

7、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8、福州第十八中学

9、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10、福州市第八医院

11、福州格致中学

12、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13、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14、福州第十一中学

15、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16、福州第十五中学

17、福州第四十中学

18、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19、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21、福州市第六医院(福州市老年医院)

22、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23、福州延安中学

24、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5、福州市仓山环境卫生管理处

26、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7、福州市第七医院

28、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9、福州市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

30、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31、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32、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33、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4、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35、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36、福州市仓山区上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7、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8、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9、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

40、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41、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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