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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程慧 邱丽)因工资被扣,男子心生怨恨,弄坏工地挖掘机,影响工程施工。近日,晋安区检察院对一起劳资纠纷引发的破坏生产经营案,主动衔接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和解制度,促进双方和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据介绍,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在福州地铁4号线施工现场开挖掘机作业时,不小心把一名工友弄伤,工程老板扣其工资用于抵扣赔偿款。钟某某心生不满,听别人说往挖掘机的液压油内倒入盐会使挖掘机无法工作,便购买盐500克,趁工地无人之时,将盐倒入挖掘机液压油箱内,导致挖掘机无法工作,影响工程施工。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涉案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和解协议,并存在对抗情绪。承办检察官审阅案件证据材料发现,该案系劳资纠纷引起的偶发案件,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因工资被扣,心生不满,触犯法律,且他家庭经济困难,基本靠其一人工资支撑。

针对案件情况,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促成双方和解,犯罪嫌疑人钟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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