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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日前,鼓楼区首例保护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鼓楼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该案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5月,林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蓝宝石”蜘蛛,并在某网站发布出售信息。为方便交易,林某将该蜘蛛带至鼓楼区某酒店,被市公安局当场查获。经鉴定,查获的一只蜘蛛活体系蓝宝石华丽雨林捕鸟蛛(幼体),属饰纹捕鸟蛛属,被列入《CITES公约》(2019版)附录II。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明知“蓝宝石”蜘蛛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仍予以购买、出售,其行为破坏野生动物野外种群资源,危害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请求判令被告人林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参加相关公益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被告人林某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所提诉讼请求表示认罪悔过。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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