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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26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文/摄)26日,福州交警再次启动上门通报程序,对辖区近期骑电动车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的7名行为人予以通报、劝诫。

当日上午,仓山交警大队民警和仓山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一行来到石边路春晓苑,对违法行为人何某某进行通报。违法记录单显示:11月23日17时40分,何某某骑车牌号为“福州5C9C7”的电动车违法载人被民警当场拦下。经民警劝诫教育,何某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签署了文明出行承诺书,表示今后将遵守交规,文明出行。随后,民警又对骑电动车不按道行驶的市民李某某、夏某等6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上门通报。

仓山交警大队民警表示,上门通报行动将持续开展,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素质。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对民警上门通报有相关意见建议,欢迎通过“幸福邮箱”提出宝贵意见。针对有代表性的意见,我们将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后续落实情况,及时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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