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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 通讯员 王玉奇)近日,在一起车辆避让致斗殴案件中,永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调对接程序,主动联系永泰县人民调解中心,促成一起轻伤害案件达成刑事和解。

据了解,10月5日17时许,蔡某与黄某在永泰县某巷子处,因车辆避让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黄某左手掌骨受伤。经永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黄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该案由永泰县公安局于11月16日提请永泰县院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人经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多方联系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人、被害人,发现此案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便主动联系永泰县人民调解中心。经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犯罪嫌疑人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目前,永泰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蔡某作出相对不捕决定。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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