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十三五”发展成就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郑军介绍说,过去五年,城乡面貌明显提升、公用事业显著发展、行业实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各项指标均超过规划目标要求。
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2016年以来,福州市创新引入PPP模式,将城区河道按流域划分7个水系治理项目包开展综合治理。至2018年,城区44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2018年11月福州市获评首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截至目前,99条主干河道和37条支流完工,基本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效果。
城区路网密度大幅提升。实施三批缓堵硬件建设项目,完成投资756亿元。三江口大桥、南台大道、环岛路等主骨架路网相继通车,城区路网密度由2015年的4.83公里/平方公里,全省排名靠后,提高到8.3公里/平方公里,全省第一。
供水服务显著提升。建成飞凤山水厂(一期工程),扩建东区水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689公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5.3万户,五城区日供水能力由151.5万吨提升至180.7万吨,供水漏损率由34.59%降低至7.6%。2019年度全国重点城市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用水指标排名前十,成为相关领域标杆城市之一。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建排水管约1007公里,基本完成2522公里排水管网系统性修复改造,建成区排水管网密度从8.7公里/平方公里提升到12.7公里/平方公里(我国平均水平9.5公里/平方公里)。
联排联调全省首创。2017年3月,全省首创水系联排联调机制,将原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治水职能,统一归口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区水系管理和科学调度水平,改变多头治水格局,实现“城市防涝应急指挥一张图”.
城区夜景流光溢彩。打造闽江两岸(洪山桥至魁浦大桥段)及城区重要道路夜景灯光效果,在已实施的“一江一轴一线三中心”夜景基础构架上,扩展完善并形成“一江两河三线多片区”城区夜景灯光格局。
行业指标连年增长。建筑业总产值从3074.1亿元增至4719.2亿元,年均增速15.4%;建筑业增加值从621.45亿元增至1241.22亿元,年均增速25.9%;总产值和增加值均占全省三分之一以上。
装配建筑发展迅速。落地装配式国家级示范企业累计7家,数量全省第一;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连续4年全省第一,累计866万平方米;福州市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美丽乡村全面覆盖。在2015年底278个美丽乡村的基础上,再实施1514个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实施1792个,实现可实施行政村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并打造400个美丽乡村再提升村,78个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试点城市多层叠加。福州市被列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城市、C40“中国建筑项目”试点城市、全国第一批城市体检试点城市、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城市等。
“十四五”发展思路
郑军表示,“十四五”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市建设局将继续发扬城建铁军精神,真抓实干,立足争当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排头兵,为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贡献力量:
内河水质方面,在江北片区建设三纵六横系统、在江南片区建设六大主干系统,健全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六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7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场BOD浓度达到100mg/L。内河运营管护机制健全,城区大部分河道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Ⅳ类水要求,部分示范河道和西湖水质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地表Ⅲ类水要求。
城区路网方面,路网密度提升至8.5公里/平方公里,保持全省首位;实现主城区居民出行便利,交通堵点明显缓解,努力打造主城区至滨海新城30分钟通达、主城区内各组团之间20分钟通达、中心城区10分钟上快速路的“321”快速通达体系。
排水排涝方面,建设路面行泄通道、增设末端强排设施,提高小流域应对短时暴雨的能力,建成区30%以上区域排水能力不低于5年一遇,能有效应对50年一遇暴雨,多水合一,网厂河一体化管理雏形初步形成。
建筑行业方面,持续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巩固,打造“福州建造”特色品牌;建筑业产值突破7000亿元,增加值突破1700亿;新增5家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年产值百亿建筑业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5%以上,新增国家示范基地达到5个以上。
供水供气方面,供水普及率保持100%,漏损率降至7%以内,饮用水综合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9.5%以上。在中心城区、三江口、滨海新区的公建、院校、景区及有强烈意向的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完成直饮水试点工程建设。五城区与长乐区、高新区和大学城片区多个门站、LNG气化站联网供气,供气更加稳定。
灯光夜景方面,在现有的“一江、两河、三线、多片区”的夜景基础框架上,连点成线,再由面成片,建成“一核、两江、六组团、多节点”的主城区景观照明架构,打造一幅完整完美的“福光夜画”。
村镇环境方面,健全污水收集处置体系,实现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健全农村建筑风貌管控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新建房规划保证金制度,确保全市农村建筑风貌取得明显改观。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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