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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2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通讯员 仓萱)记者15日获悉,仓山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方面特征的证据,在办理王某通等13人涉黑犯罪集团案时,仅用13天就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据了解,仓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追加认定罪名3个,改变定性1起,依法不起诉1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移送3条可能涉及保护伞的线索给监察机关,为该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在办案过程中,仓山区检察院配强专业力量,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由分管副检察长带头承办,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涉黑案件专业化办案小组,提前介入,分工合作。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主要负责办理,确保诉讼高效有序进行。

开展亲历性审查,发挥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专案小组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就审查发现的问题和需要补充的材料,随时联系侦查人员进行补侦,让审查与补侦同步,确保该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从提前介入到提起公诉,与侦查人员当面及电话沟通案件情况30余次。

在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依法快捕快诉的基础上,仓山区检察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事实证据把关。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仓山区检察院还深挖案件线索,助力“打伞破网”行动。对审查中可能存在办案人员或司法行政人员渎职失职的行为,该院及时将线索移送仓山区纪委监察委和上级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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