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组)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向大会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8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3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872人、提起公诉9820人;办理刑事检察监督2369件、民事检察监督610件、行政检察监督381件、公益诉讼659件。践行排头兵要求,在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轻刑案件诉前考察等机制,34项业务指标排名全省首位,7个案例入选全国精品案例。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实施18条意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化“三项机制”,出台“五定办法”。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2件,切实保护无辜市场主体不受刑事追究。加大司法助力脱贫攻坚力度,依法打击侵占扶贫资金等涉农犯罪。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福山福水检察蓝”品牌创建,落实生态修复机制,督促补植林木829亩、缴纳生态修复金1253万元。制定实施10条服务意见,积极参与危房群租房整治、公共消防通道排查等专项活动。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探索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加强协作配合,统筹办案力量,持续推进“六清”行动,全年起诉涉黑犯罪79人、涉恶犯罪99人,检察环节案件清结率100%。三年来,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319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追加认定黑恶犯罪8件,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7件案件依法不予认定,做到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11人。落实“打财断血”责任,加大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监督力度。坚持打击与治理并举,针对黑恶犯罪背后行业乱象及社会治理难题发出检察建议111件。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报告指出,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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