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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从本月开始,由于去年5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历两次下调,多数福州的“老房贷”客户的房贷月还款额下降。不过,18日部分市民致电本报热线表示,本月房贷还款额不降反升。

“不是说选择以LPR定价的房贷,本月房贷还款额会下降吗?为什么我的还款额多了200多元?”18日,杜先生表示。

18日,记者咨询了杜先生的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由房贷计息天数变动造成的。“以往的房贷月还款额,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大部分银行按照每月30天计算利息(即按照一年360天计算),所以每月还款金额一样。但是,今年1月1日因LPR调整,银行按照实际天数计算。”例如,杜先生原贷款金额181万元,调整前利率为5.196%,调整后利率为5.046%,按固定日1月1日调整。那么,客户当期利息按实际天数计算(去年12月2日至今年1月1日,共计31天)。这样算下来,本月的还款额为7915.9元,比去年12月的还款额7677.47元多了200多元。

不过,这种情况下月将消失。下月,杜先生的月还款额将按调整后的利率5.046%计算,将降到7436.81元。

多家在榕银行人士提醒市民,并不是所有人的房贷转LPR都会在本月生效。因为,进行LPR转换时,一般重定价日有2个选择:每年的贷款发放日或者每年1月1日。市民要掌握准确的调整日,关注自己的月还款额变化情况。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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