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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婷婷 郑雯婷)近日,闽清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被告人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20年2月,60多岁的女子莫某无故到闽清一市场的疫情防控临时检测点滋事,躺在市场正门出入口处的地面上,严重影响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市场的公共秩序。据了解,这不是莫某第一次闹事,在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她多次到数个机关单位、公共场所,以故意打砸损毁财物、躺路阻碍交通、无理取闹讨钱等方式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他人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莫某多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多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被告人莫某于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最终,闽清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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