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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28日讯(记者 苏怡莲)28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春光参加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下周起执法检查组将分成两个小组赴鼓楼区、晋安区开展执法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围绕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配套政策制定;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机制;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执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管理;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等进行。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福州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听取当地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物业企业、村居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法规的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征求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健全流通领域查处机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管控,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在加强日常执法的同时,紧抓关键时间节点,以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流通环节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周边地市烟花爆竹经非法渠道流入我市销售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要完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日常监管机制,继续加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功能,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发挥舆论、群众等监督作用。同时,探索建立并落实问责处理制度,实现基层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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