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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1日获悉,市人社局日前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上述“两节”指春节、元宵节。本次培训主要内容有职业技能理论、实训操作技能以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通用职业素质等。鼓励企业与人社部门公布的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合作,以“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形式开展培训。

此次培训要求每学时时长不低于45分钟,培训总学时为20学时~40学时,其中理论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60%。补贴标准为:培训20学时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培训40学时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有意愿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可按照规定将企业营业执照、培训方案(主要包含项目名称、培训工种、培训形式、考核方式、教学计划、师资等)以及学员花名册等信息录入“福建省补贴性培训管理平台”,向企业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按照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

培训结束后,企业职工应积极参与线上结业考核。线上题库尚未开发的,允许企业结合实际实行线下考核。考核评价由企业组织,并在各地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考核合格的,由企业提供培训补贴申请报告、企业职工花名册、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培训方案、补贴资金收据、考勤记录、培训视频录像、考核评价成绩汇总表等),有开展线上培训的还应提供线上学习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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