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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记者2日从市工信局获悉,春节期间福州市对工业企业用气大户实行优惠气价政策。

据悉,2月1日至2月28日,日均用气量达到5000方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包括使用管道气和中海福建公司LNG的用户,不含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集中供热企业)其终端气价(即实际用气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给予降低0.15元/方(含税)优惠;单个企业享受优惠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含税)。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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