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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2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近日,国家发改委复函《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原则同意福建福州东部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

据悉,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目标是,从2022年至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福建福州东部片区试验范围包含福州市仓山区、长乐区、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平潭综合实验区,霞浦县,区域面积约8935平方公里。试验的重点为: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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