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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安排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108项、总投资1422亿元、完成技改投资112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2%以上……

为贯彻福建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精神,深化落实福州市九大专项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2021年福州市将实施“数字·绿色”技术改造专项行动,鼓励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发展壮大。

具体方案如下:

一、年度目标

2021年,技改工作将突出重点,抓好总投资超亿元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动力度,加快建成一批引领性强、带动性大、成长性好的重大项目。

全年安排实施亿元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108项,总投资1422亿元,完成技改投资112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2%以上。

二、重点方向

着力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突出数字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改造、高端化发展,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

(一)数字化升级。

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的深度应用,推动高端钢铁、精细化工等行业关键工序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引导纺织化纤、服装鞋帽、轻工食品等传统产业实施“机器换工”,建设一批数字化工厂。推动宝钢德盛生产线5G智慧提升工程、恒申合纤智能制造工厂、立源科技涡流纺装备智能化技改等一批项目建设。

(二)绿色化转型。

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化改造升级,引导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淘汰、改造高耗能落后设备,实现节煤、节电、余能回收利用、高效储能,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推动钢铁、有色、汽车零部件、装配式建筑等产业再生产、再制造,实现循环发展。推动大通新材料节能环保生产线、海峡环保建筑资源化回收利用、德盛镍业煤气节能减排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

(三)服务化改造。

引导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制造、机械制造、轻工食品等产业加大创新设计,推进柔性化改造,提供个性化定制、规模化定制、高端化定制,丰富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骏鹏柔性加工生产线、飞毛腿锂电池智能工厂、博那德模块房屋生产线等一批项目建设。

(四)高端化发展。

实施制造业品牌化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打造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高端化改造,实现产品质量再提升、品牌价值再提升,提高产品和原料议价权,抢占行业话语权。推动福耀优质汽车玻璃升级、大东海高端精品钢铁、正太新材二氧化钛等一批项目建设。

三、扶持政策

(一)做大做活技改基金

在用好省技改基金的基础上,持续推进100亿元市级企业技术改造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引入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海峡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企业与金融机构谈判确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每年2%的技改项目融资贴息,贴息期限2年,单个企业投放资金不超过2亿元。

(二)强化担保增信支持

市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总规模20亿元的担保贷款额度,建立“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担保杠杆撬动作用,为市重点制造业技改项目对接市技改基金提供担保增信支持,提高资产抵押率,缓解融资难问题。

(三)鼓励企业发债融资

对企业通过发债融资并投入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市财政给予每年2%的技改项目融资贴息,贴息期限1年。

(四)技改项目设备和信息化投资补助

对技改项目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项目,市财政按其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五)节能降耗项目补助

1.支持企业通过自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达到3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项目,按照每吨标准煤500元的标准补助,最高奖励150万元。

2.支持企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等条件予以10万元或20万元补助。

3.支持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通过投资改造节能环保产业或产品扩大再生产的,按照投资规模予以10万元或20万元补助。

4.支持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对本地区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地区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达70%以上且项目年节能量达200吨标准煤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按照每吨标准煤500元的标准补助,最高奖励1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额30%。

(六)绿色发展建设奖励

1.对列入省级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并通过验收的,每家奖励20万元。

2.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3.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4.对获得国家“能效之星”“能效领跑者”等能效先进称号的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

5.对获得国家级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和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在省里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30%配套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七)技改项目完工奖励

对2018、2019年度完工投产的技改项目,以完工前一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其中,省、市、县(市、区)分别承担30%、30%、40%。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市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全面工作,定期协商议事,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对照目标任务,盯紧项目清单,精心做好县(市)区、乡镇及企业业务指导工作,每个项目都有专人抓、每个问题都有专人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挂钩服务推项目。

重点技改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每个项目都由一位所在县(市)区处级领导、市工信局处级领导分别挂钩,建立直通渠道,定期走访服务企业,对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逐一会诊,强化资金、用电、土地等要素保障,靶向施策、精准服务、破解“难硬重新”问题,推动技改项目早日投产、早出效益。

(三)绩效考核促争先。

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实施月度通报、年度验收,对完成年度技改目标任务且增幅居前三位的县(市)区,在其年度绩效考评总成绩基础上分别加0.3分、0.2分、0.1分;对未完成年度技改目标任务且增幅居全市后三位的县(市)区,分别扣0.3分、0.2分、0.1分。

五、附则

单个企业一个年度内不重复享受市技改扶持政策和其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补助政策,但可按照“就高补差”形式给予最高类补助。

《2021年“数字·绿色”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行动项目清单》同期发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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