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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晓霞)近日,永泰法院圆满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合同款1368万余元。

2月7日,永泰法院收到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人福州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要求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共计1300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当日即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接到法律文书后,未与法院联系,也未积极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点对点”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确认其银行账户有1300万存款可供执行。2月9日,执行法官通过上述查控系统线上成功扣划该笔款项。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法务取得联系,督促被执行人继续履行本案未到位债务。

2月22日,被执行人将余款及诉讼费、执行费86万余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及时将资金用于节后复工复产,2月25日,永泰法院已将本案执行款1368万余元全部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自开展“亮剑八闽——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永泰法院已执结买卖合同纠纷等涉营商环境类执行案件347件,执行到位金额9976万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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