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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福州交警持续启动上门通报程序。10日,又有3名违法行为人被通报。

当日9时30分,仓山交警大队民警来到上渡路飞凤山庄,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范某萍进行上门通报。违法信息登记表显示,1月19日,范某萍骑电动车经过闽江大道凤冈路口时,不按道行驶被查获。“我一定引以为戒,今后遵守交通规则出行。”范某萍认识到错误,当场签署了文明出行承诺书。

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素质。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对民警上门通报有相关意见建议,欢迎通过“幸福邮箱”提出宝贵意见。针对有代表性的意见,我们将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后续落实情况,及时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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