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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农林22条措施”)出台后,在榕台农反响热烈,他们纷纷表示,这些措施是实实在在的利好政策,出台意义重大、鼓舞干劲,提振了台农在榕发展信心。

“农林22条措施”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进一步保障台胞台企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走进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内,一个个红彤彤的草莓鲜嫩欲滴,清香扑鼻而来,尽管是工作日,仍有不少人驱车前来采摘草莓。台胞刘元楷在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创业8年,他告诉记者,看到国台办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农林22条措施”后,对发展农林业更有信心了。“措施里关于用地和引进新品种方面的政策是我最为关注的。比如,在同等条件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可优先继续租赁,对我们租赁果林经营的人来说,是很大的保障。”

目前,刘元楷的农场里有几十亩的水果大棚和近三百亩的果林,主要培育凤梨、草莓、桑葚等水果,并经营水果采摘游业务。作为在榕创业多年的台胞,他深知创业不易。“我也是一步步慢慢摸索发展的,早期引进台湾品种到大陆培育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申请手续,时间成本太高。”刘元楷说,“农林22条措施”中,“鼓励台资企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能让台农引进更多的优良品种在大陆进行培育。

不久前,刘元楷刚获得新品种补贴和农业设施补助,对于未来发展,他信心满满:“有了政策保障后,我可以把地扩得更大,经营范围做得更广。”

“在福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纳入‘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和台企台胞征信查询应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高审贷、担保与再担保效率。”在闽侯朝阳农场,台胞马基莊看着手机屏幕里的“农林22条措施”,逐字逐句地读了出来。

马基莊来榕13年了,经营着占地800余亩的农场,发展资金短缺、融资难一直是农场发展的瓶颈。他告诉记者,“农林22条措施”出台,在台胞中引起很大的反响,特别是关于征信、融资贷款等部分的讨论。“这些措施对我们在榕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正向作用,扩大了台农、台企的融资渠道,也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国家提出的‘同等待遇’落在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马基莊说。

在马基莊等一众台农看来,“农林22条措施”为台农在大陆发展农林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事实上,在破解台胞融资瓶颈问题上,福州市始终先行先试服务台企台胞。今年1月,市台港澳办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多家银行召开“榕台金融合作座谈会”。会上指出,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筹划推行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督促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将国家有关惠台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为台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的金融服务。

福州日报记者 潘倩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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