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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为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今年1月,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培育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日前,市城乡建设局公布了2021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这也是措施出台后的首批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

记者注意到,共有38家企业入选这份名单,其中,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等19家企业入选“施工总承包龙头企业”,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入选“施工总承包准龙头企业”。

据了解,福州市建筑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列入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具备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上年度建筑业产值高于40亿元,具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信用分排名在全省前50名;上年度建筑业产值高于40亿元,具备三项或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列入过福建省建筑业施工总承包龙头企业名单。

对于其他企业,虽未达到上述龙头企业标准,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列入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上一年度建筑业产值高于20亿元且具备稀缺行业(除房建、市政外)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上一年度建筑业产值高于20亿元,具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信用分排名在全省前150名;上一年度建筑业产值高于20亿元且具备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选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名单,企业可享受多项扶持政策“福利”,包括领导挂钩服务、推动自主创新、强化成长激励、税收返还、住房保障等。其中,在强化成长激励方面,对年度产值增速分别增长15%(含)~30%、30%(含)~45%、45%(含)以上的(准)龙头企业,按照其增值税、所得税市县两级地方留成部分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15%、30%、45%予以分档财政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对(准)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个税返还、子女教育、房屋居(租)住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照顾。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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