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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全市暂停大型集体祭奠、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严禁在林间、山地焚烧祭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不得携带火种上山祭扫……福州发布重要通知,一起看↓↓

福州市关于2021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清明祭扫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行预约祭扫制度

“e福州”APP开通清明祭扫预约平台,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经营性陵园或市级以上殡葬服务机构实行预约祭扫制度。群众登陆“e福州”APP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以“扫码+测体温”的方式进入殡葬服务场所。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辖区内祭扫服务场所推行预约祭扫,科学合理设置祭扫场所承载量,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分时分批、限时限流祭扫,落实扫码通行、测量体温、佩带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场所出入口的引导管理,防止人员聚集。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尽可能提供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的需求。

2.强化农村祭扫管理

农村骨灰楼堂、生命公园、历史埋葬点同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压实乡镇(街道)及村(居)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其他散葬坟墓要强化祭扫管理,发现砍伐绿植导致重新裸露或翻修的坟墓,各县(市)区一律按新建坟墓处置。

3.推行网络祭扫

依托福州市殡葬协会的“清明纪念”和福州市殡仪馆的“人生驿站”网络祭祀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祭扫服务。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网上祭祀平台建设,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大力推行网上祭祀活动。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探索开设网上纪念馆、VR展示、视频远程祭扫等多种方式,为逝者亲属提供多样化服务。鼓励村(居)、红白理事会开设社区网上祭祀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网上祭祀服务。

4.暂停组织群体性活动

清明期间,全市暂停大型集体祭奠、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避免有组织、规模性祭扫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可控影响。“福州市2021年生态葬公祭暨骨灰撒海活动”视疫情防控形势延后举办。

5.严防祭祀用火

各县(市)区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制定严防祭祀用火工作预案,严禁在林间、山地焚烧祭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

重点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火源管控等工作,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火宣传岗,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劝导群众不携带火种上山祭扫。

福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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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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