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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积极探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长乐经验。长乐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区法院和检察院调研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长乐区委政法委在营商法治建设中始终坚持靠前站位、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优化纠纷解决机制……在长乐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下,长乐区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稳步推进营商法治化建设,为长乐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公检法”合力

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它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长乐区公检法创新做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长乐区公安局将“打”与“防”两种手段相结合,为地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治理了黄赌毒、地域性违法犯罪、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一批乱象,彻底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在治安领域整治中,长乐区公安局从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利用“老人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重点攻坚,推动标本兼治,狠打农村乡霸、村霸、地霸、路霸现象,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成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长乐警方成功打掉7个以“老人会”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有力地震慑了“老人会”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年初以来,长乐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8.17%,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并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率整体提升。

长乐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多措并举,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拓创新公益诉讼检察,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漳港海岸线餐饮酒楼违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建成全国首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现场教学点;建设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并于2020年11月19日完成揭牌仪式;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文件10份,健全完善涉企风险评估办案机制,作出不起诉决定32人,做法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长乐区法院则在2020年6月成立诉非联动中心,与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等23家部门和行业签约共建诉非联动机制,推动包括商事案件在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在此基础上,针对近年来长乐地区涉侨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海外侨胞合法权益难以及时有效获得保障等问题,长乐区法院发挥民间侨团作用,在国内率先设立涉侨纠纷诉非联动海外联调机制,先期在美国长乐公会、澳大利亚长乐商会、阿根廷长乐同乡会成立三个海外联调中心,为海外侨胞提供跨域立案、跨域法律咨询、跨域调解等六大职能“一站式服务”。海外联调机制的确立,有效缩短涉侨案件办案周期,及时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公检法”三方合力,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保障人心稳,社会安,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线上线下联动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长乐区委政法委牵头建设长乐区防控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乐和解”),“乐和解”平台简单实用、便捷高效,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积极探索,平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三级联动、全民参与的模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使矛盾纠纷不断被过滤和分流,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当发生矛盾纠纷时,群众可到村、乡镇及区直部门由工作人员服务或自行登录“乐和解”平台进行纠纷调解申请登记,平台会根据纠纷发生地派发至当地村委会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可通过平台发送法院司法确认,同时电子材料存档,实现“案结事了”;若调解不成功将由乡镇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过程还可邀请调解专家协助或行政业务部门协办,或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其他法律渠道处理。

线上有“乐和解”,线下则有畅通的法律服务渠道。

长乐区司法局以民营企业法律需求为首要,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制定《长乐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措施》,筛选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长乐区优化营商环境律师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先后在航城街道、营前街道、金峰镇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企业座谈会8场,97家有需求的企业参与,现场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和提出意见51条,积极举办法治讲座、普法活动共计59场,不断提升企业在法律服务等领域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长乐区人社局还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解答劳动者关于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法律咨询。指派律师参与每月15日的“区领导公开接访活动”,依法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格落实“最多跑一趟”,对农民工申请的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等法律援助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流程。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355件,调解成功2308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全区共办理各类法律咨询案件694件,接听12348法律咨询热线2534人次,答复网络咨询16件,有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下一步,长乐区政法各部门将始终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全力满足企业群众对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需求。

福州日报记者 余少林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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