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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检察院认为,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拟向其进行司法救助。”检察官的话音刚落,一名坐在轮椅上的男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这是近日发生在马尾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上的一幕。

坐在轮椅上的男子姓王,他和妻子从老家四川来到福建,辗转于各个工地打工维持生计。几个月前的一场意外,改变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

2020年11月26日,老王的妻子李某与小袁的妻子雷某在马尾某工地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家人到场后争执加剧,小袁用钢制拉条打中老王头部,致其受伤倒地。经马尾区公安局鉴定,老王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老王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17万余元。性命虽保住了,但其右手和右脚却功能受限,生活不能自理,丧失了劳动能力,需要继续治疗和护理。这对老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家庭经济一时陷入困难。

案件移送马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彪第一时间掌握线索,发现老王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本着“应救尽救”原则,便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向原案承办人了解案情、审查病历、鉴定报告等案件材料后,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前往老王租住处走访调查,向被害人家属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依职权主动为其提请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一种辅助性救助,金额和力度虽然有限,但能暂时缓解困难家庭的经济困境,为他们带去生活的希望。”陈彪说。

前不久,马尾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此案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老王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支持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意见。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此举切实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强化了执法公信力和办案透明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困难,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姚瑞丰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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