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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黄鹏程)记者20日获悉,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水平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从今年4月至明年12月,通过树立标杆、提炼经验,规范提升、明确标准,复制推广、长效机制等3个阶段,多举措全方位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水平。

第一阶段(4月~5月):树立标杆、提炼经验。市应急管理局先行从冶金、有色、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等6大领域,各选取一至三家达标企业;各县(市)区在43个行业(领域)中选取一至两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较好、安全管理规范、技术装备先进、员工素质较高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达标企业(单位)。通过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有关经验,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好做法、好典型,每个行业(领域)确定一家企业(单位)作为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标杆。

第二阶段(6月~8月):规范提升、明确标准。各市级牵头部门在各县级标杆企业中选出1家市级标杆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指导服务,在全面对标及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特点,重点查找制约安全生产标准实施的主要因素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盲区漏洞,对企业全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培育标杆示范企业;编制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指南》。

第三阶段(9月~明年12月):复制推广、长效机制。各市级牵头部门对照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指南》,充分发挥行业龙头标杆引领作用,推广标杆示范企业先进经验,指导行业内其他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提升与现有管理体系、日常生产工作相融合,持续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推动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建立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各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方案》要求,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要将提升标准化运行水平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把提升标准化运行水平工作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提升企业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政策支持,结合“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事项事前审批;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保险等机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为企业在信用记录、税费减免、财政补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和标准化评审费用等方面争取更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融合,引领企业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企业的提升作用。

《方案》还明确,要通过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企业(单位)细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权责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单位)完善现场安全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现场标准;指导企业(单位)加强过程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过程标准约束性;指导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基础标准建设;指导企业(单位)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标准的衔接,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现行管理体系深度融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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