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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吸管换成了可降解的纸吸管,超市也不再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不久前,家住鼓楼区南后街的刘先生发现,家门口某品牌奶的吸管悄悄“换装”,超市的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也换成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一次性塑料管、塑料袋……这些小物件不仅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事关环保。发生在刘先生身边的改变,要从年初鼓楼区检察院发出的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说起。

新版“限塑令”实施

部分商家依旧“我行我塑”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部分地区、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今年1月,新版“限塑令”开始实施。辖区商场、餐饮、药店等经营场所到底有没有认真贯彻?执法部门是否全面跟进?鼓楼区检察院开展“限塑”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检察官走访辖区60多家超市、药店、奶茶店等,发现“限塑令”实施后,部分商家仍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为顾客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一次性餐具、吸管、无标塑料袋,这些不可降解塑料,所产生的白色污染不容小觑。”鼓楼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余深凯介绍,调查发现,辖区作为旅游热点区域,餐饮流动摊贩存在数量大、经营分散等特点,这也带来监管难题,容易产生“限塑令”落实盲区。

多部门联合

形成多元共治体系

针对调查情况,2月,鼓楼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加强辖区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商户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专项整改。2月以来,市发改委牵头多家主管部门,通过行业协会、文明创建等抓手,举办“限塑令下 创新包装”“文明餐厅 文明食堂”等主题宣传活动,部署开展塑料生产企业摸底排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当场销毁,并查处涉免费提供违规塑料袋案件10余起。

同时,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宣传普法工作计划,推动完善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

“鼓西路某药店已整改到位,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北大路某店已按相关规定,将塑料管更换成PLA可降解吸管。”日前,相关部门向鼓楼区检察院复函,针对检察建议中涉及的60多家问题商户开展核查,并责令进行整改。

“我们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联动,针对‘禁塑令’落地情况在全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余深凯说。

需多方发力

推动“限塑”政策落细落实

新一轮“限塑令”出台以来,省、市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虽然禁限力度不断加大,但治塑难度依然不小。

今年初,市人大代表、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的建议》,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的方式强化新版“限塑令”执行监督刚性。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需社会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形成多元共治合力。”江伟表示,加快推动“限塑令”执行落地,要强化相关部门联动,建立长效“限塑”治理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同时部门要聚焦监管重点领域,加大惩罚力度,规范指导经营者自觉执行“限塑令”。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限塑令”落地见效,相关执法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紧盯重点领域狠抓落实,同时有关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引导餐饮企业和消费者践行绿色消费理念。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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