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帮我讨回被拖欠的‘血汗钱’!”日前,农民工老张拿回了被拖欠的2万元工资,他对仓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了感谢。
去年12月,老张来到仓山某工地打工。平日里,老张勤劳肯干,为了能多挣点钱,甚至放弃回老家过年,春节也在工地打工。可几个月后,包工头吴某迟迟不给他发工资,这让他心里很着急。
老张多次向吴某讨要工资,却总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当时孩子的学费还没着落,我很着急。”老张几番讨要后仍有2万多元工资被拖欠,吴某承诺会在今年4月结算工资。到了双方约定的日子,老张再次找吴某讨要工资,不料又无功而返。几经思虑,他希望吴某能和自己去见项目负责人刘经理,让对方签字作证,但遭到吴某拒绝。
当晚,老张辗转难眠,一气之下想拿绳子把吴某绑到刘经理处讨要说法。4月23日凌晨,他带上绳子来到吴某宿舍。刚进门,吴某便被惊醒,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动手,随后被闻声而来的工友制止。吴某报警。
4月30日,案件被移送到仓山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此案。5月7日,因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仓山区检察院依法不批准逮捕。
“当事双方矛盾的根源是工资,虽然检察机关对老张作出了不批捕决定,但他的工资还没要回来。这问题不解决,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看着手头的案卷,回想起提审时痛哭流涕、一心想要回工资的老张,承办检察官决心帮老张讨回工资。
作出不批捕决定的第二天,检察官便带上老张来到劳动部门。因老张文化程度低,当初受雇时,未与吴某签订合同,检察官希望能协调劳动部门受理此案,为老张讨回欠薪。听了检察官的情况介绍,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很快联系上了项目负责人刘经理,并让吴某到场协商。
经检察官、民警和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吴某和老张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吴某方支付老张被拖欠2万元工资,老张则支付吴某住院治疗费3800元。同时,检察官也监督公安机关对老张冲动伤人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一定不会再冲动行事,而是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老张说。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林若斯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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