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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担心这么多税种合并在一起申报,操作会很复杂,没想到这么便捷,这个政策好,减轻了我们的办税负担。”日前,福建永亨置业有限公司办税员刘良寿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这个税种是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的其中一项。

东莞市建明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成现办理印花税申报业务后也有同样感受,他拿到完税证明后表示:“近年来,福州税收服务真是越来越贴心,一表报多税,简单又快捷,以后再不用担心漏了什么小税种。”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福州市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通俗说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据介绍,合并申报有三个好处:一是优化办税流程,实现10个税种申报“统一入口、统一表单、统一流程”,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有效避免多头找表,办税效率大幅提高;二是减轻办税负担,表单数量减少约三分之二,数据项减少约三分之一,同时新申报表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切实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三是提高办税质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还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施行十税合并申报是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整合申报表单、减少填报数据项,简化报送资料、缩短办税时间,让纳税人畅享便利。”福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张小辉表示,福州市税务局将继续梳理现行财产和行为税的相关办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感和幸福感。

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黄美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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