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分别发现问题4989个、6787个、5373个,移交问题线索3421条,立案审查1085人,党纪政务处分10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4人……
巡察市级单位178个、县级单位1097个、村级党组织2695个,市委巡察覆盖率100%、县级巡察覆盖率100%、村级巡察覆盖率100%……
一连串数字,晒出十一届福州市委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成绩单”。
五年来,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发挥上下联动基础作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纵深推进市县巡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履职担当
巡察责任落地生根
这五年,是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领导体制的五年。
党委既是巡察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执行者、推动者。福州市委把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市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研究全市巡察工作19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处置意见15次,形成会议纪要15份。市县党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达223次。
五年来,市委主要领导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报告14次,点人点事提出处置意见,31次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批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综合运用。
2019年6月,我市总结罗源县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经验,在全省率先探索推广县(市)区党委书记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做法,为全省的巡察工作提供了借鉴。
一系列措施的背后,是市委对巡察工作职责定位、研究深度、领导力度、推进速度的不断深化。
强化政治监督 同向发力全覆盖
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这五年,是突出政治监督、同向发力推进全覆盖的五年。
福州市委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统一部署、分级推进,高质量、有节奏推动市县巡察全覆盖,交出亮眼的成绩单。
五年间,市委巡察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瞄准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福州古厝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同时,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纠治“虚、僵、躲、拖、腐”等措施,整治了一批思想僵化、发展停滞的“老”企业以及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年间,市委坚持稳中求进、工防结合,立足常规巡察,统筹关联部门同步巡察、同类单位合并巡察,开展了卫计系统合并巡察,群团组织、国有企业板块巡察等。在科学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同时,围绕中心工作、民生领域以及巡察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问题,开展巡察“回头看”。其中,市委巡察“回头看”15家单位,县(市)区委巡察“回头看”121家单位,释放了绝非“一巡了事”的信号。
五年间,在“省统筹”基础上,福州市持续深化“市推进、县主责、乡村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2019年初,按照“由点及面、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市委选取长乐、闽清、晋安作为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全覆盖试点。各县(市)区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分村施策,重点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扫黑除恶、移风易俗方面问题及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四风”情况开展监督,着力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2021年春节前,全市12个县(市)区完成村级巡察全覆盖。
创新巡察方式 加强上下联动
推进市县巡察高质量发展
这五年,是注重“以上带下”、同频共振叠加监督效应的五年。
通过统筹联动任务、创新联动方式,福州市委统一任务部署、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机制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成果运用,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带动市县联动巡察效应扩大增强。
政治巡察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五年内,福州市委紧跟中央和省委关于民生补短板、国企全覆盖、脱贫攻坚等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同步巡”,同步调整巡察任务。2019年春节假期过后第三天,启动稳定脱贫专项巡察暨巡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24条、“巡察整改问责线索建议”21条,立案审查1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批评教育等其他处理35人。
巡察不能单打独斗,为破解熟人监督困局,福州市委深化“交叉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2018年组织开展两轮县级交叉巡察镇街工作,将交叉巡察与扫黑除恶、村级换届工作联动起来,巡察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信访重点村、软弱涣散村、换届难点村所在镇街41个、区直单位1个,“回头看”6个镇街,延伸巡察村居、下一级党组织541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2018年村级换届中,24名村(社区、经合社)干部候选人被取消推荐提名资格。
“哪里有情况就巡察哪里,谁的问题突出就巡察谁。”福州市委聚焦重点领域深化“系统巡”,揭示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2020年底,福州市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巡察,分别巡察流域和内河治理的牵头部门,县(市)区巡察组配合开展联动巡察,延伸了解相关部门、国企以及镇村,发现影响水质稳中有升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好治河管河护河责任,形成水系治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2021年初,市委启动旧城改造作风问题专项巡察,聚焦不会为、不善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巡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着力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赢得群众一致好评。
此外,根据省委巡视需要,福州市委联动专项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地铁集团,提级巡察闽清县公安局,联动巡察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交叉巡察仓山区属国有企业和城门镇整改落实情况等。台江区委联动巡察5个乡镇、村经合社,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35个。连江县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10个县属单位开展审计整改专项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88个问题,推动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助力巡视。
强化成果运用 促进治理改革
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这五年,是促进贯通融合、系统集成深化成果运用的五年。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成果运用事关巡察制度的严肃性和生命力。福州市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共享共用巡察成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成果综合运用。
通过以上率下抓整改,市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涉及福州的4个方面18项问题,制定了137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巡察及各类专项检查等开展“回头看”,从严检视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为市县巡察整改作出表率。
通过严肃反馈促整改,对标对表中央巡视,坚持高标准、高规格巡察反馈,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纪检、组织部门分管同志参加巡察反馈会,县(市)区同步参照执行,提高巡察反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强化整改日常监督,从反馈当天开始督查督办、对账销号,全方位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市纪委监委建立水系提升日常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听取各牵头部门落实整改情况,通报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会商、督促整改,推进联动监督;罗源县纪委探索“三沟通三督导三把关三复核”一线跟进监督机制。组织部门结合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正反向专项测评、廉洁双签字、一线考核、蹲点调研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与此同时,福州市委持续深入通报、约谈、警示,防微杜渐、警钟长鸣。2018年3月召开市委巡察情况通报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统一部署全市自查自纠,扩大巡察成果运用;2018年9月召开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体约谈会,市委“五人小组”成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强化整改责任和担当;2018年召开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警示教育大会,2019年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2020年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据统计,五年来,市县巡察组提交专题报告170份,向党委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046项;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4839项制度,推动福州治理再上新台阶。
“建立健全制度,对于深化治理改革意义重大。”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督促被巡察单位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深化,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行业”;另一方面将主题教育、审计以及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作为重点一体整改。同时根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根源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增强治理实效。
全市各级党组织将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深化标本兼治,形成“长久立”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市国资委修订完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等规范性制度6项,全市建立健全国企国资管理工作机制469项,规范国企行为,防范国资流失。连江县委统战部和财政局共同制定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民族宗教局专项资金使用。长乐区把巡察发现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作为主题教育整改落实重点任务,出台了《关于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的通知》,“一村一策”制定整顿方案,推进整改落实。2020年,市委巡察办向市委专题报告市属国有企业巡察情况,市委出台《市管国有企业“对照整改、全面提升”行动方案》,构建由市管国企负主责,行业主管部门管资产、抓防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检查考核,巡察机构开展专项巡察“回头看”等全要素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国企改革发展成效。
健全工作制度 完善基础保障
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贯穿巡察工作始终
这五年,是着力规范化建设、同步完善基础保障的五年。
2018年,修订《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福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
2019年,市委巡察机构设置为“一办五组一中心”,编制数从13名增加至37名,在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核定9名科级巡察专员职数;县级巡察机构编制总数从121名增加到190名,建立起高素质专职化队伍……
2020年,设置市委巡察办室务会,作为巡察办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
五年间,福州市统一推进、分级落实,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贯穿巡察工作始终、贯穿队伍建设始终。市县组建巡察组长库246人、人才库2015人,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年龄,形成包括监督和专业两个类别,涵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机关工委、编办、财政、审计、税务、国资、城建、交通、物价等部门的兼职巡察干部队伍;先后组织市县巡察干部参加中央和省级现场培训99人次、视频培训693人次;选派博士、硕士引进生34名,抽调各级优秀干部及部分新提任干部参加巡察,“以巡代训”打造干部成长“熔炉”。
与此同时,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挖掘特色亮点,着力讲好巡察故事,传递巡察“好声音”,扩大巡察工作影响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工作没有完成时,福州市委将充分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前哨、发现问题尖兵、从严治党利剑的作用,继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以扎实的巡察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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